关于严格执行中心实验室管理平台
“外出报备”功能的通知
全体老师、各位同事: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人力资源部管理要求,中心实验室管理平台系统“外出报备”功能已正式启用,现将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
该功能位于【个人中心 → 我的报备】栏目,是全体人员(科研人员、技术员、项目聘用人员、医疗人员等)的必备管理流程。凡因公外出(参会、培训、交流、实验等)等临时不在岗/固定办公地点超过半日者,均须提前完成线上报备。
二、管理规定与制约措施
1. 人力资源部要求:外出报备是实验室考勤与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未通过系统报备的离岗行为,视为个人行为,实验室不予认可为正常在岗工作状态,相关人员将按《中心实验室休假和加班调休暂行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2. 责任界定:未报备外出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旷工、安全事项、劳务纠纷等)由个人承担,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 资源调配:未报备人员将无法享受外出期间的实验室资源保留、工作安排协调等支持服务;
4. 记录存档:报备记录将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估及工作履历核查的参考数据。
三、操作指引
登录系统 → 进入“个人中心”→ 点击“我的报备”→ 新增并填写事由、时间、地点 → 提交。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黄浩(2419)。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中心实验室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