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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资源共享服务收费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2024-08-16 16:39 系统管理员

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资源共享服务收费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课题组负责人:

为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开放共享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资源共享服务管理办法》及院办会审议批准,实验室启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系统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收费范围

我院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相应试剂耗材等实验资源,原则上都将纳入共享服务收费范围。

二、服务收费组成

院内收费主要由仪器运行损耗费、维护费和运行所需试剂耗材费用组成,院外收费除以上费用外还包含人工服务费。

三、服务收费标准

1.试剂耗材等实验资源:除保障基本实验活动的物品(如各类手套、口罩、无尘纸、一次性塑料吸管、流式细胞管、纱布、封口膜、3M蒸汽灭菌指示胶带、一次性手术刀片、医用棉签、称量纸、一次性注射器等)外,其它试剂耗材按领用实际情况收费。

2.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院内院外不同用户类型采用不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四、收费标准制定

中心实验室负责制定收费标准,经院办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工作要求及流程

1.时间范围:9月1日-9月30日,试运行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10月1日-12月31日,实验室将根据试运行情况推出优惠方案,具体待通知。

2.收费系统会将产生的账单推送至各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管理员名下,请各课题组负责人在试运行(9月1日)开始前确定课题组管理员及成员名单。(课题组统计表见附件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  中心实验室将定期组织对新增或更改的收费标准进行论证。

2.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工作人员,联系人:邢月婷(2446)。

 

 

 

中心实验室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浙大妇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方案(暂定).docx

附件二、课题组统计表.xlsx

附件三、账单管理及课题组管理操作手册.docx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资源共享服务管理办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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